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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6    点击量: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江西省文明村镇和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对我省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11个城市、200个村镇和1752个单位进行表彰。我校继2016年获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次获得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新时代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前提。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教书育人、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袁媛)编辑:张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