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学生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把“江西风景独好”的品牌更好地宣传出去,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促进和繁荣江西微电影创作与发展,由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梦·江西风景独好”微电影大赛,征集微电影作品,入选作品将在主要媒体上展播,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拟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为鼓励广大影视爱好者记录身边的精彩,用微电影的形式、艺术化的手法展现各行各业普通人在追梦、寻梦、筑梦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人生梦想,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江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丰硕成果,同时鼓励江西微电影创作,发掘和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激情、有实力的影视制作团队和人才,评选和展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制作精良的高水平作品,扶助创新、表彰优秀,提升江西影视制作总体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二、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及作品要求
1.全体师生均可提交作品。各学院、部门可以集体名义提交作品。每位创作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2.作品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提倡充分发挥创作者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探索创新艺术表现手法。
3.作品需内容健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鼓励使用剧情、纪实和动画等各类形式,展现近年来江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环保、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进步与发展,鼓励表现普通人在平凡生活中的经历、思考与情感。提倡记录时代的发展、群体的记忆、个体的成长,支持个性化的表达和艺术风格的多样性,传递社会正能量。
4.提交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作者授权书。
5.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等格式,画质清晰,声画统一,字幕完整,在影片中须注明制作单位、演职人员名单等。
(二)征集时间和作品提交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到2016年9月25日。在征集期间,创作者采取以下方式提交作品:
1.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开展活动,并积极推荐相关作品。
参加评选的部门和个人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推荐作品交至指定邮箱37131641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参加微电影大赛+《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方对优秀节目和作品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将微电影作品光盘交至交至宣传统战处1006办公室吴蕙霖老师处。为确保光盘内容能够被读取,建议一套高清格式数据光盘和一套DVD格式光盘。
宣传统战处团委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