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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教育厅赣教办函〔2016208号文件通知,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加大对地方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支持力度,我校指标为10项。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2.要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 要按照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立项。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3份、《活页》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材料电子稿。

五、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10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未尽事宜详见科研处网站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22517

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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